北京奥运间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人车须速离场

2008-06-30 10:02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奥运会期间“快处”办法明确规定,7月8日开始,对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伤情轻微,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事故或立即报警等候?

资料图片:交通意外快速处理有利于及时疏导路面堵塞。

京华时报6月30日报道 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奥运会期间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通告,奥运会期间,事故“快处”办法也将适用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之间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此“临时”办法从7月8日开始执行,10月16日废止。

昨天上午公布的奥运会期间“快处”办法明确规定,对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伤情轻微,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事故或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对事实清楚的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通告规定,一旦发现存在无证驾驶或者酒后驾驶这两种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此外,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交管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记者钱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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